皖教工委函〔2009〕207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冬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09〕201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组织9个检查组到全省各地各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现将本次检查重点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一、学校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执行情况
1.学校层层签订、落实安全稳定包保责任制情况;
2.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职责明确;
3.学校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和消除情况;
4.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重点是应急预案、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平面图、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流程图;
5.学校安全保卫应急机构组织、人员、经费落实情况;
6.对师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情况。
7.学校举行大型公共活动的审批制度。
二、校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后勤供应等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1.校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后勤供应等能否保证正常教学生活需求,遭遇极端天气等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
2.饮用水是否存在卫生安全问题;
3.供气、供暖(主要是农村寄宿制学校)是否存在煤气中毒等安全隐患;
4.后勤供应渠道是否合法规范。
三、校内各种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除情况
1.消防工作
(1)消防制度: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即学校的所有建筑,重点是教学设施、学生公寓和实验室、锅炉房、车库、变电所、学生食堂等都必须有消防制度并张贴于醒目处;
(2)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3)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消防演练;
(4)定期(至少每学期一次)进行消防工作检查;
(5)所有消防通道通畅;
(6)教学区和学生宿舍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7)所有建筑无乱搭乱接电线现象。
(8)学校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
2.交通安全工作
(1)校园交通安全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2)校园内交通标志齐全;
(3)门卫有车辆验放的相关规定;
(4)校内在必要路段设有车辆减速标志和设施;
(5)校内设有车辆禁鸣区和禁驶区;
(6)校内车辆在指定区域内存放;
(7)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8)学校周边是否有交通安全隐患,是否向驻地相关部门报告要求进行整治。
3.食品安全工作
(1)食品卫生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2)校内各类饮食设施清洁卫生,定期消毒;从业人员操作规范;
(3)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有卫生合格证;
(4)食品采购规范;
(5)校内所有从事食品经营单位(含饮食摊点)证照齐全;
(6)疫病防治措施到位。
4.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
(2)实行专人管理;
(3)存放地点安全;
(4)定期实行检查;
(5)使用登记情况。
四、应急预案、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情况
1.各类应急预案是否齐全;
2.特殊时期和重点时段是否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3.信息报送是否有专门机构、专人负责;
4.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信息是否在第一时间上报,有无出现信息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
五、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情况
1.学校晨检及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和追踪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3.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4.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健康教育开展情况;
5.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
6.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自查情况。
六、其它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问题
1.学生外出安全教育(含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盗窃、防诈骗等方面);
2.学生就业安全教育;
3.学校周边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
请被检查学校(单位)对照上述检查重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检查组到达各地各学校的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通知。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
200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