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石板冲乡中心学校文件
石校〔2009〕35号
关于举办小学四年级质量统测的
通 知
各学校:
为了在全乡贯彻落实新课改精神,引导新课改健康发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有效提高教学质量;为向高年级发展奠定基础,为小学低年级树立榜样,有利于全乡义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经中心学校研究决定:对小学四年级进行质量统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乡各校四年级全体学生。
二、考试科目
四年级语文、数学
三、命题范围
按考试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课程内容:
语文:第六单元内容结束;
数学:第五单元内容结束。
四、试卷分值
语文100分、数学100分
五、考试日程
2010年1月9日 星期六 上午:
8∶00―――- 10∶00 语文
10∶20―――-11∶50 数学
六、考试组织
1、本次小学四年级质量统测由中心校主办、石板冲初中承办。请各校于2009年12月22日前将四年级学生名单确认后书面上报中心学校,不得漏报、错报,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后果自负。
2、考场设置、坐位编排、监考、阅卷、登分等具体工作由石板冲初中负责。
3、考试期间校长负全责,确认带队教师,安排好学生交通和生活,确保学生安全。
七、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集体奖:总评取第一名,奖励学校。
教师奖:单科取前二名。单科第一名、第二名奖励科任教师。
学生奖:单科取前三名,总分取前十名,奖励到每位学生。
2、计分办法:
集体奖和教师单科奖:各校以所有参考学生的成绩参加评比,其中及格率占50%,均分占30%,优生率占20%。
学生奖:以实际考试成绩计算。
石板冲乡中心学校
2009年12月25日
主题词:小学 质量统测 通知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