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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全区中小学校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字体: 】【2012-6-12】 【作者/来源 中心校】 【阅读: 次】 【关 闭
    关于2012年全区中小学校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裕教[2012]45号

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城区教育辅导区:
    期末将至,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全市中小学校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六教[2012]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12年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暑假从7月2日(星期一)开始。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暑假从7月9日(星期一)开始。各中小学校秋学期开学时间均为9月1日(星期六)。各校要严格遵守暑期放假时间,不得过早或过迟进行本期期末考试,不得提前放假或提前开学。中、高考前不得将毕业班学生推出校外。
 
    被教育主管部门确定为高考、中考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点的学校,放假时间根据上述考试实际占用天数顺延。
    学校确因“校安工程”建设需要调整暑假时间,须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严禁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二、期末考试工作
    各校要在期末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小学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综合监测工作的通知》(六教基[2009]19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在组织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时,要按照国家和省课改要求进行,在监测目标、内容、方式、结果的运用等方面讲求科学性,以期科学检测质量、正确引导教学。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小学期末质量监测安排在6月25日、6月26 日两天(具体安排见附件)。各校要严格遵守测试日程安排,不得提前考试或更改考试内容及场次。各乡镇中心校要强化考试管理,尽量做到学生单人单桌,监考教师校际对调,并认真做好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工作。监测组织情况和质量分析报告于7月20前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期末测试期间,教育局将对各校考试组织情况进行检查。
    严禁各类幼儿园进行各种考试;高中阶段学校的期末考试工作由各校按照市教育局要求自行组织。

    三、假期工作安排
    1、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在学生离校前集中开展一次假期生活指导和安全教育。重点开展以防溺水、防雷电、防传染性疾病、防地质性灾害和注意交通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关爱生命、健康成长,并按照地方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切实做好期末和暑假中小学安全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尤其要做好留守儿童离校前与其家长或监护人的对接工作。
    2、各校要在放暑假前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以“爱祖国” “爱家乡”、“建设幸福中国”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以正确方式表达爱国、爱党、爱人民热情;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以“学雷锋奉献爱心”为主题,继续广泛开展各类学雷锋主题实践活动;继续以“书香伴我快乐成长”为主题,开展好青少年学生暑期阅读活动,引导我区青少年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过一个健康、快乐、有意义的暑假;围绕2012年环保主题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绿色消费理念,转变消费观念和行为,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开展以“我劳动、我快乐”为主题的劳动教育等,引导学生在注意安全和卫生的前提下,适当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或社会公益劳动(小学生以家务劳动为主)。
    3、学生暑假开始,中小学校教职工应推迟3-5天放假,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秋学期开学前,学校要组织教师学习《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并为新学期教学做好充分准备,备好一周课。
    4、各校要利用暑假做好“两基”统计和资料整理工作。要组织人员深入行政村和社区摸清适龄儿童、残疾儿童、留守儿童、文盲人员等底数,建立和完善档案。
    5、积极开展暑期“万名教师大家访”活动。中小学、幼儿园要组织教师深入社区、乡村,走进学生家庭,了解学生暑期学习、生活情况,开展对困难家庭学生、留守儿童和学困生等特殊群体青少年的帮扶教育,宣传教育方针政策,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安全监管。
    6、学校要利用暑假做好校舍、课桌凳等基础设施的维修与维护,添置必要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准备好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簿本等,确保新学期按时开学。“留守儿童之家”项目学校和标准化建设项目学校应利用假期加大建设力度,完善各种资料,迎接年终考评。
    7、各校要在开学前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隐患要在开学前整改到位。
    8、各中小学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规定招收一年级新生。小学、幼儿园招生一般在8月20-31日为宜,不得提前或推后。
 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不得考试或变相考试。
    9、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暑假学校全天候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放假前,各校要将值班人员安排表和值班联络电话书面报告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212518。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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