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最威严的武器,是我们的防卫措施,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影相随。而身为中国公民的我们却总有那么些人因为利益而出卖了自己的灵魂,也玷污了这个国家的灵魂。
我的家在一个偏远的小山村,那儿环境优美,生态和谐。湖水清澈见底,游鱼细石,生机盎然……但是,我的回忆竟快被一座座工厂所吞噬了。
那是一个不速之客,听爷爷说几年前我就多了这个“邻居”。可是因为这里是农村,村里人大多都不懂法律,所以也就没人举报它。那工厂里没日没夜地发出噪声,大大影响了村里人的休息,不仅这样,那房顶上的排烟管和房后的排水管也不肯闲着,排放了大量的黑烟和气味难闻的污水。正是因为到处都有这样的工厂,到处都在污染环境,天空才变得朦胧;原来是这样,湖水才变得浑浊;原来是这样,那片儿时嬉戏的草地才变得荒漠化……
厂长在当地为人十分傲慢,谋取暴利的他用钱来“封口”和行事,他常常以为了带动村民致富为借口大肆利用土地,而所谓的“致富”只不过为了封住大家的嘴罢了。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是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止关闭。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不久,那家工厂被政府强制拆迁了,听说是一家混合型的工厂,里面还运转着打捞加工铁砂,制造化学药品和食品处理等工序的工作,严重违反了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法》和《宪法》。因此,那位不可一世的厂长获罪入狱,而面对他的,将会受法律严惩的。
面对如今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可人类的保护措施并没有过多的实行。相反,过多的资源利用使投资商们渐渐将魔爪伸向了山林。若再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世界末日”会真正到来的。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句句再普通不过的宣传语了,它明示着什么呢?——责任!必要时,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向着那些没良知,没灵魂的人,勇敢地开一枪!
他待何时,能以今朝换富贵?我待何日,能以富贵还前朝?
指导老师 王兆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