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2013〕13号
各乡镇中心学校、区属学校、中职学校,城区教育辅导区: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培养广大学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发奋学习的斗志,市教育局相继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六教基〔2013〕36号)、《关于组织参加省、市中小学生“与中国梦同行”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六教基〔2013〕43号)。现将两份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在中小学及时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并按要求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征文活动。各乡镇和直属学校、中职学校、城区小学按不少于1—2篇比例于5月25前上报征文,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报送稿件进行评选,择优上报省、市。同时各单位应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征文和总结可传至:jjk5031@163.com。